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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全体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|清明将至,您有一封廉洁提醒,请查收
廉洁提醒
清明将至,为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,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在祭扫的同时,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。现就清明节期间纪律通知如下:
八个禁止
1.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祭扫活动;
2.严禁使用公车、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扫、踏青、访友等活动; 3.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; 4.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明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; 5.严禁借祭扫等名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; 6.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、违规吃喝宴请; 7.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奢侈浪费; 8.严禁组织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采取多种形式,提前打招呼、提要求、敲警钟,将落实清明节期间纪律提醒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勤俭节约、廉洁自律。各地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,坚持率先垂范、以身作则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带头遵规守纪、移风易俗,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祭扫的“清明”氛围。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“八个严禁”,加大监督执纪力度,紧盯清明节期间“四风”问题,强化监督检查。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,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。 中共潜江市纪委监委
2022年4月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