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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教科
继教科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执行职业培训的有关规定,在 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与卫生系统培训任务。 二、负责拟定各类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三、制定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,认真做好相应的宣传发动工作。 四、负责培训计划的上报以及学员的招收、报到、编班和入学教育工作。 五、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,组织教师制订(修订)和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,制订教学进程表、任课教师表及课程表。 六、组织各类培训班的考试、考查及成绩统计工作。 七、负责聘请教师,做好教师上课工作量的核查工作。 八、负责学员档案管理、有关培训结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等工作。 九、组织教学检查,深入各班了解教学情况,组织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。 十、承办各种类型的考试工作,探索各层次成人教育规律,积极开拓各种形式的培训班。 十一、按照卫生行业技能标准、鉴定规范的要求,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工作。 十二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联系沟通与交流,收集各类培训信息,努力扩大培训业务范围。 十三、负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、鉴定及有关问题的咨询服务。 十四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继教科联系电话:0728-6238102 |